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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简报 (第五十七期)

发布时间:2026-10-30

来源:

作者:杨瑜

审核:陈诚 何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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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压实安全管理责任,防范各类实验安全风险,2026 年 10 月15-29日,我单位组织开展10月实验室安全月度自查自纠工作。经现场逐一排查,共排查出2项安全隐患,目前已完成全部整改落实,现将本次自查整改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何清华、刘源、曹贵康、陈伟海、陈有国、高笑、韩鹏飞、雷旭、麻珂、吴国榕、晏妮、杨娟、杨瑜、杨周、赵佳、赵海潮

二、检查对象: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教116-1、312、313、407)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教120-1至23)

陈有国:行为实验室(23教206、306;脑成像中心203、209至214;脑成像中心北楼0105-1至3)

高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教521、522)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教507)

雷 旭:脑成像中心(0101、北楼0103、北楼0104)

      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教510、511)

麻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教503、504)

吴国榕:数据中心(23教116-2)

晏 妮:近红外实验室(23教523)

杨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教518)

杨 周:痛觉实验室(23教513)、眼动实验室(23教517)

赵 佳:脑电实验室(23教506、508、509;脑成像中心102-1至3)

赵海潮:神经调控实验室(23教505)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1. 加热设备使用登记未按要求及时完成。

2. 电动车停放阻碍实验室安全出口通行。

四、问题整改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已及时联系各实验室负责人落实整改:一是针对加热设备使用登记不及时问题,已责令相关实验室立即补全记录,明确“随用随记、责任到人”的操作规范。二是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堵塞通道问题,已清理违停车辆,恢复安全出口畅通,完成隐患整改。

   

检查过程







心理学部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