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西南大学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西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成立由部长、书记任组长,含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及时处置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小组
负责对报考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四)综合考核小组
综合考核小组由5-7名教授组成(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人)。负责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四、综合考核
(一)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根据材料评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综合考核方式
2027年直博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综合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四部分。
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为6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成绩占比如下:
外语水平(10%) |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
专业知识(40%) |
全面考核考生对心理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创新能力(30%) |
1.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考察考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综合素质(20%) |
1.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礼仪素养等。 3.思想品德与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在综合考核面试中进行,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核。心理测评考核在综合考核面试中进行,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考核形式为PPT陈述及综合面试。在PPT陈述环节,由考生准备10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英语水平(包括2分钟的英语自我介绍)、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综合面试环节由面试组成员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对考生的英语水平、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三)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成绩=外语水平*10%+专业知识*40%+创新能力*30%+综合素质*20%
综合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安排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
2026年9月20日下午14:30-17:30在西南大学心理学部一楼大厅报到。
考生在报到时须准备好以下材料进行核验。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西南大学2027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
(5)《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原件;
(6)《西南大学2027年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原件;
(7)《西南大学2027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8)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9)所在高校的推免资格证明原件(如所在学校尚未公示推免资格可暂不提交,在推免复试前补交)。
2.考核时间及地点:
9月21日,具体分组名单及考核地点报到时通知。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拟录取规则
1.学部在综合评定考生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根据所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6)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
(7)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8)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
(二)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须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六、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务必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考核过程诚信。学部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通过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部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综合考核时。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学部,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入学后3个月内,学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进行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将在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心理学部官网公示。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23-68252777,投诉电话:023-68253939。
八、其他事宜
(一)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西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要求进行。
(二)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西南大学研招网和西南大学心理学部官网相关通知,并确保手机、邮箱通讯畅通。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西南大学心理学部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