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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简报 (第五十三期)

发布时间:2026-03-20

来源:

作者:杨瑜

审核:何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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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月10-20日,我单位开展本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场检查共发现3个整改项,整改完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何清华、雷旭、杨娟、曹贵康、陈伟海、陈有国、高笑、韩鹏飞、麻珂、吴国榕、晏妮、杨瑜、杨周、赵佳、赵海潮

检查对象

旭:脑成像中心(101)、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510、511)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518)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116-1、312、313、407)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120-1至23)

陈有国:行为实验室(23206、306;脑成像中心203、209214)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521、522)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507)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教503、504)

吴国榕:数据中心(23116-2)

妮:近红外实验室(23523)

周:痛觉实验室(23513)、眼动实验室(23517)

佳:脑电实验室(23506、508、509;脑成像中心102-1至3

赵海潮:神经调控实验室(23教505)

检查发现的问题

1.个别实验室未粘贴应急救援包存放处标识,应明确标识以便紧急情况下快速取用。

2.实验用未贴标签,存在误用风险,需按规定标注信息。

3.冰箱清单未及时更,可能导致物品管理混乱,应定期更新并核对。

问题整改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联系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了隐患问题,补贴了应急救援包存放标识,为所有试剂加贴标签,并更新了冰箱清单,完成隐患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心理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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