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20日,我单位开展了本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场检查共发现3个整改项,已整改完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何清华、雷旭、杨娟、曹贵康、陈伟海、陈有国、高笑、韩鹏飞、麻珂、吴国榕、晏妮、杨瑜、杨周、赵佳、赵海潮
二、检查对象:
雷 旭:脑成像中心(101)、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教510、511)
杨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教518)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教116-1、312、313、407)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教120-1至23)
陈有国:行为实验室(23教206、306;脑成像中心203、209至214)
高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教521、522)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教507)
麻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教503、504)
吴国榕:数据中心(23教116-2)
晏 妮:近红外实验室(23教523)
杨 周:痛觉实验室(23教513)、眼动实验室(23教517)
赵 佳:脑电实验室(23教506、508、509;脑成像中心102-1至3)
赵海潮:神经调控实验室(23教505)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1.个别实验室未粘贴“应急救援包存放处”标识,应明确标识以便紧急情况下快速取用。
2.实验用水未贴标签,存在误用风险,需按规定标注信息。
3.冰箱清单未及时更新,可能导致物品管理混乱,应定期更新并核对。
四、问题整改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联系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了隐患问题,补贴了应急救援包存放标识,为所有试剂加贴标签,并更新了冰箱清单,完成隐患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心理学部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