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安全专栏 > 正文

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简报 (第四十四期)

发布时间:2024-12-31

来源:

作者:杨瑜

审核:冯廷勇

浏览次数:



2024124-20日,我单位开展本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场检查共发现1个整改项,已整改完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雷旭、杨娟、曹贵康、陈伟海、陈有国、高笑、韩鹏飞、麻珂、吴国榕、晏妮、杨周、赵佳赵海潮

检查对象

雷 旭:脑成像中心(101)、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510、511)

杨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518)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116-1、312、313、407)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120-1至23)

陈有国:行为实验室(23206、306;脑成像中心203、209214)

高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521、522)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507)

麻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503、504)

吴国榕:数据中心(23116-2)

晏 妮:近红外实验室(23523)

杨 周:痛觉实验室(23513)、眼动实验室(23517)

赵 佳:脑电实验室(23506、508、509;脑成像中心102-1至3

赵海潮:神经调控实验室(23教505)

检查发现的问题

电源未断电,且散落在地面。

问题整改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处理了隐患问题,并加强了学生安全教育。此外,更新和补充了多个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上墙制度。


   

制度照片

心理学部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