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25日,结合教育部2024年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反馈情况,我单位开展了本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场检查共发现4个整改项,已整改完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雷旭、杨娟、曹贵康、陈伟海、陈有国、高笑、韩鹏飞、麻珂、吴国榕、晏妮、杨周、赵佳
二、检查对象:
雷 旭:脑成像中心(101)、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教510、511)
杨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教518)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教116-1、312、313、407)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教120-1至23)
陈有国:行为实验室(23教206、306;脑成像中心203、209至214)
高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教521、522)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教507)
麻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教504)
吴国榕:数据中心(23教116-2)
晏 妮:近红外实验室(23教505-1、523)
杨 周:痛觉实验室(23教513)、眼动实验室(23教517)
赵 佳:脑电实验室(23教505、506、508、509;脑成像中心102-1至3)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1.学院层面的规章制度未能及时修订;
2.安全信息栏的危险源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电箱盖板破损掉落,插座脱落;
4.废液桶未配置防渗漏托盘。
四、整改情况
1.修订了《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施细则》、《心理学部重要危险源应急预案》、《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实施细则》、《心理学部教学科研实验活动(项目)与实验室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准入实施细则》、《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督改实施细则》7个规章制度;
2.对学部各实验室全面开展安全信息栏排查工作,及时送报并整改了有问题的安全信息栏;
3.修复了损坏的电箱盖板和插座,确保其正常使用;
4.配置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防渗漏托盘,确保满足实验室的需求。
隐患整改情况
心理学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