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安全专栏 > 正文

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简报 (第四十期)

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

作者:杨瑜

审核:冯廷勇

浏览次数:


2024年6月11-21日,我单位开展本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场检查共发现1个整改项,已整改完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雷旭、杨娟、曹贵康、陈伟海、高笑、韩鹏飞、陈有国、麻珂、吴国榕、晏妮、杨周、赵佳

检查对象

旭:脑成像中心(101)、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510、511)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116-1、312、313、407)

佳:脑电实验室(23505、506、508、509;脑成像中心102-1至3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120-1至23)

陈有国:行为实验室(23206、306;脑成像中心203、209214)

妮:近红外实验室(23505-1523)

周:痛觉实验室(23513)、眼动实验室(23517)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504)

吴国榕:数据中心(23116-2)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518)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521、522)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507)

检查发现的问题

实验室内有一个插座损坏,存在漏电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已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并及时联系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已整改完成。


   


隐患整改情况



心理学部

202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