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安全专栏 > 正文

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简报 (第二十四期)

发布时间:2022-04-28

来源:

作者:杨瑜

审核:阮昆良

浏览次数:


2022044-18日,我单位开展了本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场发现安全隐患1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邱江、雷旭、冯廷勇、曹贵康、杨娟、韩鹏飞、高笑、陈伟海、胡小勇、吴国榕、麻珂、杨周、赵佳、杨瑜

二、检查对象:

邱  江:基因--行为实验室(23523

雷  旭:脑成像中心(101203

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510511

冯廷勇:近红外实验室(23505-1)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116-1312313407

杨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518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507)

高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521522)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120-123

胡小勇:行为实验室(23206306

吴国榕:数据中心(23116-2

麻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504

杨  周:痛觉实验室(23513)、眼动实验室(23517

赵  佳:脑电实验室(23505506508509

三、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超净工作台缺少警示标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整改情况

补充张贴了警示标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


隐患整改情况


心理学部

202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