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简报 (第二十一期)
2021年11月5-19日,我单位开展了11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场发现安全隐患2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邱江、雷旭、冯廷勇、曹贵康、杨娟、韩鹏飞、高笑、陈伟海、胡小勇、吴国榕、麻珂、杨周、赵佳
二、检查对象:
邱 江:基因-脑-行为实验室(23教523)
雷 旭:脑成像中心(101、203)、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教510、511)
冯廷勇:近红外实验室(23教505-1)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教116-1、312、313、407)
杨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教518)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教507)
高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教521、522)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教120-1至23)
胡小勇:行为实验室(23教206、306)
吴国榕:数据中心(23教116-2)
麻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教504)
杨 周:痛觉实验室(23教513)、眼动实验室(23教517)
赵 佳:脑电实验室(23教505、506、508、509)
三、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1.实验室观察视窗遮挡。
2.瓶装液体无标记。
四、问题成因分析:
安全细节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有松懈。
五、整改情况:
已去除被遮挡视窗的遮挡物;已对水瓶做了标记表明内容物。同时,对实验学生做了相关安全要求的再教育。两项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成。
隐患整改情况
心理学部
2021年 11月28日
【撰稿人/拍照人:杨瑜 审核领导:陈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