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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简报 (第十三期)

发布时间:2020-12-0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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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5日-16日,我单位开展了11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合11月4日教育部专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进行了整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陈安涛、邱江、雷旭、冯廷勇、曹贵康、杨娟、高笑、陈伟海、吴国榕、赵佳、杨周、麻珂、胡小勇、韩鹏飞

二、检查对象: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教116-1、312、313、407)

雷  旭:脑成像中心(101、203)

赵  佳:脑电实验室(23教505、506、508、509)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教120-1至23)

吴国榕:数据中心(23教116-2)

胡小勇:行为实验室(23教206、306)

麻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教504)

杨  周:痛觉实验室(23教513)、眼动实验室(23教517)

冯廷勇:儿童中心(23教505-1)

高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教521、522)

邱  江:基因-脑-行为实验室(23教523)

雷  旭: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教510、511)

杨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教518)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教507)

三、现场检查发现问题:

    1. 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完备,对安全要求的针对性不强。

2. 安全信息牌被遮挡,基本安全标识缺乏。

3. 洗眼器水压过高。

4. 危化品存储未做到分类分区,强酸类试剂存放未使用托盘。

5. 危化品使用台账记录不规范。

四、问题成因分析:

1. 对实验室安全的要求和规范掌握不充分。

2. 安全细节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有松懈。

五、整改情况:

1.已对多个设备的操作规程做了修改、补充和上墙

2.重新检查了实验室安全信息栏,对遮挡的信息牌进行了重新粘贴。补充了“人走断电”等安全标识。未贴标签的纯水洗瓶已贴标签,标明成分。

3.协调维修部门对洗眼器水压做了调整,现已满足使用要求。


4. 对危化品储存柜内的化学品进一步分类分区(固体放上层、液体放下层),强酸类试剂增加了托盘存放。


5.进一步规范了危化品使用台账,不同种类试剂分开记录。

       

心理学部

2020年 12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