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16日,我单位开展了11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合11月4日教育部专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进行了整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陈安涛、邱江、雷旭、冯廷勇、曹贵康、杨娟、高笑、陈伟海、吴国榕、赵佳、杨周、麻珂、胡小勇、韩鹏飞
二、检查对象: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教116-1、312、313、407)
雷 旭:脑成像中心(101、203)
赵 佳:脑电实验室(23教505、506、508、509)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教120-1至23)
吴国榕:数据中心(23教116-2)
胡小勇:行为实验室(23教206、306)
麻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教504)
杨 周:痛觉实验室(23教513)、眼动实验室(23教517)
冯廷勇:儿童中心(23教505-1)
高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教521、522)
邱 江:基因-脑-行为实验室(23教523)
雷 旭: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教510、511)
杨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教518)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教507)
三、现场检查发现问题:
1. 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完备,对安全要求的针对性不强。
2. 安全信息牌被遮挡,基本安全标识缺乏。
3. 洗眼器水压过高。
4. 危化品存储未做到分类分区,强酸类试剂存放未使用托盘。
5. 危化品使用台账记录不规范。
四、问题成因分析:
1. 对实验室安全的要求和规范掌握不充分。
2. 安全细节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有松懈。
五、整改情况:
1.已对多个设备的操作规程做了修改、补充和上墙
2.重新检查了实验室安全信息栏,对遮挡的信息牌进行了重新粘贴。补充了“人走断电”等安全标识。未贴标签的纯水洗瓶已贴标签,标明成分。
3.协调维修部门对洗眼器水压做了调整,现已满足使用要求。
4. 对危化品储存柜内的化学品进一步分类分区(固体放上层、液体放下层),强酸类试剂增加了托盘存放。
5.进一步规范了危化品使用台账,不同种类试剂分开记录。
心理学部
2020年 12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