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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简报 (第九期)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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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9-18日,我单位开展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场检查未发现新增的问题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

邱江、冯廷勇、雷旭、曹贵康、杨娟、陈伟海、高笑、杨周、吴国榕、胡小勇、麻珂、韩鹏飞、管景

二、检查对象:

曹贵康: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23教116-1、312、313、407)

雷  旭:脑成像中心(101、203)

管  景:脑电实验室(23教505、506、508、509)

陈伟海:动物与转化实验室(23教120-1至23)

吴国榕:数据中心(23教116-2)

胡小勇:行为实验室(23教206、306)

麻  珂:虚拟现实实验室(23教504)

杨  周:痛觉实验室(23教513)、眼动实验室(23教517)

冯廷勇:儿童中心(北区幼儿园乐知楼302-304)

高  笑:味觉与摄食行为实验室(23教521、522)

邱  江:基因-脑-行为实验室(23教523)

雷  旭:睡眠神经影像实验室(23教510、511)

杨  娟:社会认知与应激实验室(23教518)

韩鹏飞:化学感受神经科学与营养实验室(23教507)

 

三、检查结果:

1.2020年1月至4月期间,本学部除脑成像中心、动物实验室、数据中心由于实验动物和基本维持设备需保持运行外,其他实验室均关闭未运行。

2.运行实验室执行了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其中,动物实验室的危化品、气体钢瓶等涉危涉爆实验物品存放状态正常;高温、高压等特种设备使用正常;动物尸体、化学废弃物等均按要求规范存放与处置。所有运行实验室均未发生安全问题。

3.全体实验室全面排查了水电线路、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等,较2019年12月未发现新增的问题项。

实验室是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基地,而安全是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通过此次实验室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为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的教学和科研环境,为开学做好了充分准备。

 

 

 

心理学部

 2020年0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