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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08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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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实验室安全负责领导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所管辖实验室安全的全面管理,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设备的运行、实验室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3、节假日前,各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假后复查,确保安全;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不能自行排除的,安全员应填写实验室安全事件(隐患/事故)报告表并上报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处理。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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