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和《西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领导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心理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招生监督检查小组、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部长、书记任组长,含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综合考核及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三)监督检查小组
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博士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四)材料审核评定小组
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评定。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由7-9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教授不少于5人、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五)综合考核小组
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面试)的各项工作。由5-7名教授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5人。
三、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
以学术学位博士、少民骨干专项计划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三类为单位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录取。
(一)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四部分。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为6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成绩占比如下:
外语水平 (10%) |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
专业知识 (40%) |
全面考核考生对心理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创新能力 (30%) |
1)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考察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综合素质 (20%) |
1)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礼仪素养等。 3)思想品德与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在综合考核面试中进行,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核。心理测评考核在综合考核面试中进行,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二)综合考核面试
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创新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以面试方式合并进行。
考核形式为PPT陈述及综合面试。在PPT陈述环节,由考生准备10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英语水平(包括2分钟的英语自我介绍)、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综合面试环节由面试组成员和考生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对英语、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PPT报告,PPT以“姓名+博士综合考核”命名。请在4月26日下午18点前,将报告PPT发送至教务邮箱:psy.jiaowu@qq.com。
(三)综合考核形式
心理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成绩=外语水平*10%+专业知识*40%+创新能力*30%+综合素质*20%
综合考核分数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安排
(一)综合考试报到安排
时间:2025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地点:西南大学心理学部一楼大厅,报到以后查询综合考核的相关安排。
(二)面试安排
1.学术学位普通计划博士和少干计划博士复试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8:30开始。请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心理学部415候考室,等待面试邀请。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2.专业学位博士复试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13:30开始。请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心理学部415候考室,等待面试邀请。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三)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报到时带上所需材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审查。材料如下:(1)身份证;(2) 学生证(应届生)或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应届生);(3)代表性学术成果;(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5)西南大学2025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6)7份纸质个人简历。
(四)体检
学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会尽快通知考生。拟录取考生请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到教务邮箱:psy.jiaowu@qq.com,原件邮寄提交至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心理学部228办公室,周老师收,电话023-68252777。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六、录取工作
(一)招生指标
2025年心理学部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28名,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1名,专业学位博士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15名。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部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分别以学术学位博士、少民骨干专项计划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三类,分别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拟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按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的成绩顺序,依次由高到低排序。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的导师,其招生计划由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
(三)定向就业考生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部、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的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况。
10. 综合考核成绩<60分的;
11.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放弃录取的。
七、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承诺:考生务必于4月24日中午12点前提交本人签名且附上身份证复印件的《西南大学2025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pdf)发送到指定邮箱:psy.jiaowu@qq.com。 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身份识别:将采取认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部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学部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信息公开
本录取办法、综合考核名单、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心理学部网站主页上公示。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咨询电话:023-68252777 投诉电话:023-68253939
九、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西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要求进行。
(二)请各位考生确保手机、邮箱通讯畅通,及时关注西南大学研招网和西南大学心理学部网站相关通知。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心理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心理学部
2025年4月21日